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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4月7日,全球金融市场在“对等关税”的阴霾下迎来“黑色星期一”,多国股市开盘大幅下挫,原油期货、贵金属、加密货币等各类资产纷纷遭受重创。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近年来,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在《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中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对外开放,而是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需要扩大对外开放”;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中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对外开放的内涵,对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对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认识》中指出,这个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性布局和先手棋,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要科学认识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系,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的基础上,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
2025年7月16日至20日,第三届链博会将在北京举办。海内外对链博会的热情彰显中国在全球产业格局调整背景下“稳定器”作用。更多中国企业凭借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为全球供应链稳定注入确定性,带来发展新机遇。
另外,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更大的动力加强征管,查漏补缺,依法依规征收该征收的税费。当然,税务部门也要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